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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选聘城镇公益性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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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及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91号)精神,临洮县交通运输局拟公开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选聘的公益性岗位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工作职责为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临洮县城镇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就业意愿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城镇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临洮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临洮县人民政府网站、看临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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