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拟命名的
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和卫生单位
的公示
根据省爱卫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社区和单位标准(版)及其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爱卫发〔〕6号)有关规定,经各市州爱卫办考核申报,省爱卫办综合审定,年度拟命名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等75个乡镇为“甘肃省卫生乡镇”;城关区青白石街道大浪沟村等个村为“甘肃省卫生村”;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东社区等72个社区为“甘肃省卫生社区”;城关区天庆丽舍情园等个单位为“甘肃省卫生单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和卫生单位工作的质量,省爱卫办现对拟命名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和卫生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年1月17日—年1月25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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