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年“°”杯甘肃省首届“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
“天庆·金域蓝湾”杯定西复赛·东部五市(天水、陇南、庆阳、平凉、定西市)决赛
各县区体育中心:
根据省社体中心《关于举办年甘肃省首届“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的通知》(甘社体〔〕37号)文件精神,经市体育局研究,决定于年8月8日--8月10日举办年“°”杯甘肃省首届“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天庆·金域蓝湾”杯定西复赛·东部五市(天水、陇南、庆阳、平凉、定西市)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全民健身,舞动陇原
二、主办单位:
定西市体育局
定西日报社
三、承办单位:
安定区体育中心
甘肃终点线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定西市电视台
定西市舞蹈家协会艺术培训中心
定西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定西博爱救援队
IN定西
今日微定西
五、冠名单位: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六、时间地点:年8月8日--8月10日(星期二至星期四)19:00--22:00在灯光球场举行
七、参赛单位:各县区选拔赛前两名代表队。
八、比赛项目:国家推广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各一套,即每队表演两套。
九、参赛要求:内容积极健康、欢乐明快、充满正能量、体现民族传统特色和地域文化;动作整齐、开张有度、富有节奏感;集健身性、观赏性于一体;服装、道具贴合舞蹈内容。专业(职业)舞蹈演员、高校艺术舞蹈类专业学生不得参赛;各县区推荐2支队伍,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12--20人,性别不限;参赛选手年龄为18-65岁;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报到时交验保险凭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或参赛者负责。各县区在8月3日之前报送节目、音乐。
十、竞赛办法:使用年版《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采取评委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评委评分成绩排定名次;各参赛队需参加规定套路,自选套路各一轮竞赛,两套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各参赛队自选套路形式不限,时间为3分至4分30秒;音乐使用U盘存储上交,需自备一个音乐备份,U盘放在信封里,信封正面清楚地标各县区及参赛广场舞队队名、联系方式、参赛项目、音乐名称和时长;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中止等问题,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一、录取名次:录取前三名参加全省东部片区选拔赛,设一等奖1名(第一名),奖金元;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奖金元;其余均为组织奖,奖金元,前三名颁发奖牌。
十二、评分标准:采用10分制。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累加分值即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比赛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进退场(0.5分);服装仪态(0.5分);套路编排(2分);完成质量(4分);现场表现(3分)。
十三、评委:比赛评委由组委会统一选调。
十四、费用:参赛人员食宿、交通、服装费自理。其它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卫花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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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