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临洮县林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监督,推动林草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临洮县林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
一、工作职责
1.对各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2.对林草主管部门及其他涉林行*机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3.对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问题及时转交相关线索;
4.宣传林长制相关法律法规和*策,收集社会各界对临洮县林长制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5.对各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社会监督;
6.对乡镇义务植树、四旁绿化、面山绿化、行道树栽植验收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7.自觉接受县林长制办事机构指导,积极参加林草业务培训以及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聘任名额
县级林长制义务监督员18名。
三、聘用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2)年满18周岁,支持我县林草事业,愿意无偿参加林长制监督工作;
(3)具有履行林长制公益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其中具有法律、苗木、花卉等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4)来自“两代表一委员”和民主*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拘留处罚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3)林草部门在职公职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监督员工作的情形。
四、聘请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个人自愿形式,报名需填写临洮县林长制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附件),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于年12月16日前交县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