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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5 17:45:00

临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通告(年第49号)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扎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高、中风险区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县内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地区,各类商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娱乐场所(包括KTV、酒吧、网吧、歌舞厅、足浴店等)、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景区景点、宗教等场所继续暂时关停、暂缓活动。

四、对于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以及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对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要求(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绿码、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者方可进入。

五、积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凡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必须向相关单位报备。

六、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市场主体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

以上措施自年8月7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临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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