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新添法庭会同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及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临洮县八里铺镇王甲与王乙系弟兄关系,两家自老人分家后东西相邻而居,王甲居西,王乙居东,在两家大门前有一条宽约1.5米巷道长期供两家通行,两家多年因通行及排水等琐事发生矛盾,矛盾越积越深。年6月26,王乙以王甲家将其宅院内的水排泄至王乙家为由,在巷道内用砖块砌起一堵墙,严重影响了王甲一家的通行,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多次协调处理未果,遂王甲一纸诉状将王乙诉至临洮法院。
办案法官现场走访后考虑到,两家矛盾积怨至深,若法院强行判决王乙拆除砖墙,会激化王乙仇恨情绪,不能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矛盾,更达不到案结事了,止争定纷的效果。于是办案法官与相关部门沟通,十多人参于到诉前调解中。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僵持不下,于是调解人员运用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入浅出、和风细雨的方式,寻找共同语言,让他们把心里的话讲出来,把心里的积怨发出来。经过调解人员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王乙同意拆除砖墙,王甲也同意改变排水线路,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人员一起动手,共同帮助王乙拆除砖墙,该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临洮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把诉源治理工作建设成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平台”,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供稿部门:新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