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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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马志信
涉案金额:.63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红旗乡后庄村二社。
2.被执行人:徐鹏
涉案金额: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新添镇梁家村十五社。
3.被执行人:来海兵
涉案金额: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袁家湾村下来家社。
4.被执行人:刘华
涉案金额: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新添镇上街村九社号。
5.被执行人:张彦风
涉案金额:.66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白家沟村10号山梁社。
6.被执行人:周军
涉案金额:元、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站滩乡红泉村牛心山社。
7.被执行人:王东平
涉案金额: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刑附民赔偿纠纷
住址:甘肃省渭源县上湾乡常家坪村杨家井社。
8.被执行人:陈红林
涉案金额:.17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龙门镇三十铺村后崖头社。
9.被执行人:董海兵
涉案金额:.17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衙下集镇单家山村石家社1号。
10.被执行人:李发江
涉案金额:元
身份证号:XXXX
执行案号:()甘执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住址:甘肃省临洮县衙下集镇赵家集村李家社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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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