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开道费开宰费_酒类专题_产业经济
天堂杭州,吃风昌盛。曾有外来客人被某大酒店几乎一望无际的盛大吃喝场面惊得七八分钟还没全合上嘴。酒店里一些服务很独特,比如酒水服务员采用的是“定点清除法”:她只向你推荐某一固定牌子的酒水,你想点要自己喜欢的某个牌子的酒水,对不起,她会假装很礼貌地告诉你,“我们这里没有这个酒”。这背后,有着木佬佬(杭州话“很多”之意)的“商业秘密”。
最近,工商部门查处一个推销酒水的无证照公司,发现该公司对个人和单位进行了较大数额的商业贿赂,受贿赂成员单位有五六十家,杭州市稍有名气的酒店、酒吧都被“一打尽”,比如对某“旗舰店”就花43万元来猛“轰”。这就是所谓“开道费”,在酒店业中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没有开道费,你想打开酒店大门是“没门”的。谁是“开道费”的“受惠”者?当然主要是酒店的掌门人。至于“受惠”是不是“受贿”,这要法院说了算,我这里只能说是“涉嫌酒水贿赂案”。因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在巨额的“开道费”后头,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开瓶费”了。据报道,按目前的“行规”,白酒的开瓶费最高,其中一个“某某坊”的白酒,每瓶“开瓶费”高达100多元;葡萄酒“开瓶费”每瓶5元至10元;再就是啤酒每瓶0.5元左右。没有“开道费”开道的酒水,就进不了酒店;进了酒店的酒水,服务员热情地向你推荐,因为收取了“开瓶费”之后,服务员能分得“一杯羹”。结果是这样:当你酒足饭饱付账时,乖乖地为这些昂贵的费用买单。
3月16日,中国白酒工业协会在成都喜气洋洋地发布了2003年全国白酒业的经营情况,有6个省当年的销售收入超过了20亿元,盛产名酒的四川名列前茅,年销售额达207.72亿元,其中五粮液当年销售收入为121.04亿元,茅台当年销售收入为26.95亿元。这里一个品牌的“年销售收入”就逾百亿,而到了“终端”——消费者那里,“年买单付出”显然远远不止这个数字。在行业繁荣的背后,我们总该看到点别的什么。
我在“开道费”、“开瓶费”当中,看到的是“开宰费”三个字。一是对酒水消费者的“开宰”,无论是私款消费者还是公款消费者,反正是让老百姓多掏腰包——公款也是纳税人的钱;二是对酒店掌门人的“开宰”,因为受贿是把“双刃剑”,撑鼓了你腰包的同时,也有可能把你杀进牢狱。 作者:徐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