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的雨忽大忽小
意识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哲学领域,后广泛应用于心理学、*治学等领域。哲学意义上的意识指的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心理学意义上的意识指的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治学意义上的意识指的是主体所具有的认知、态度和信念,也包含了意识形态。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1]不管是进取意识,还是忧患意识,亦或是意识,它都集中体现为个体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与行为选择,是对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及其现实发展过程的反射和回声。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从浅水区到深水区的过程是凝聚改革共识的过程,也是意识从个体意识到群体意识发展再到公民意识不断演进的过程。因此,考察意识的发展演进过程,分析群众的改革共识,对深刻认识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仙国志》7月2日公测 问鼎比武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