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大家长朋友们:
根据临防控办发〔〕30号文件和临教普发〔〕19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开学时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公告如下:
1.外省市和本省外县区在临洮县城区有住房(包括租房)条件的学生,可在2月16日-18日到县城设立的三个接待服务站(汽车南站对面、貂蝉湖公园门口、农大应用技术学院北校门外东侧)开具证明,持证明前往居住的小区、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居家留观,服从所在居住地小区、社区的管理;在农村学校上学且有住房的联系学区学校,开具证明,持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行*村办理登记手续,居家留观。从事住房出租业务的房主应当接收已开具相关证明并办理了社区登记手续的学生。
2.外省市和本省外县区在临洮城区无住房或有住房确因特殊因素在2月16日-18日不能返回临洮的学生,按照临教普发〔〕19号文件中分类指导的第二条要求,做好在当地的居家隔离和留观,开学时凭所在地乡镇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居家留观人员解除留观证明》和《居家留观人员评估解除留观登记表》等办理入学手续。
3.临洮县户籍且当前在农村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进城,在居住地居家隔离和留观。开学时到学校接受体温检查,正常后方可入学。2月15日以前在临居住生活的外县户籍学生,开学时同样接受学校体温检查,正常后方可入学。
4.本县户籍的学生外出度假、旅游未返回的,请计划返回,返回后自觉接受所在乡镇社区(行*村)的管理,确需教育局提供证明的,由学区或学校联系教育局开具证明。
5.各学校开学前一律不接收学生入校,开学具体时间待省教育厅确定后公告。
临洮县教育局
年2月16日
县教育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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