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双向对接现场招聘会公告
为支持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年临洮县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双向对接现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8月23日9:00至15:00。
2.地点:临洮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南广场东侧三、四楼)。
二、参会单位与人员范围
1.招聘单位: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下达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招聘指标的企业单位。
2.招聘人员:临洮籍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现场与企业双向对接洽谈。属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携带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确定人选办法
在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在符合该项目资格要求的人员范围内,由用人单位确定服务人选,服务人选确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
四、相关待遇及考核管理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人社局资格审查并经服务企业聘用后,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元的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五险)。省市财*给予每人每月元的生活补贴。
2.到企业服务毕业生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由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年终考核由县人社局和服务企业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及相应的补贴。
3.服务期间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内,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满后鼓励毕业生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五、其它事项
1.参会企业于8月21日下午4点到会场携带企业海报彩色喷绘“易拉宝”(内容包括:企业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要求专业等)等相关宣传资料到临洮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南广场东侧三、四楼)布展。
2.招聘会结束后企业将招聘大学生相关资料于8月25日前报县人社局室。
3.所有入场人员通过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方可入场,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相关事宜请到“临洮**网”或“临洮人社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