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年度甘肃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审结果的公示评选出
兰州市第十四中学等所
年度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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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甘肃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的通知》(甘教语函〔〕4号)精神,各学校在校创、县评、市(州)复评、省级复核的基础上,经年1月22省教育厅厅常务会议认定,评选出兰州市第十四中学等所年度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甘肃省教育厅语管处(甘肃省语委办)反馈。
同时,请各市(州)教育局对学校名称等内容进行核实,有误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年1月30日至2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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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永峰张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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