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奖励办法》(甘办发〔〕45号),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基础上,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拟对46个全省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3名全省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00个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其中:徽县个)、名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其中:徽县2人)、22个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先进集体(其中:徽县个)、名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先进个人(其中:徽县5人)进行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2月9日至2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月24日8时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话(传真):—、
邮箱:gsszcbfg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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