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向21名康乐籍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执行款元。
年4月至年8月,王某等21名康乐籍农民工在兰州籍老板张某的雇佣下,在临洮县某建筑工地务工。务工结束后,因无法联系到张某,王某等21名农民工的元工资未能按时结算,王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于年5月27日将张某起诉至临洮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仍旧不向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王某等21名农民工无奈只能申请临洮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临洮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敦促和协调下,被执行人张某终于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21名农民工都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血汗钱。
康乐县上湾乡九字沟村村民王夫祥
我们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就找到临洮县人民法院起诉,官司打赢已经三年了,我们感谢临洮法院给我们追回了这笔钱,我心里感到很开心。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法院多次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运用信息化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系统,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执行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临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岳兵
通过这一次集中发放就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再一个就是临洮县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出了很大努力。
(记者:吴瑾金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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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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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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