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制定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5月22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会上还传达了最高检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剖析了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要求干警以案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自查自警,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全院干警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要通过此次学习,全面掌握《细则》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表,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供稿、编辑:马彩芸责编: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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