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的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经各基层单位逐级推荐,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联审会议审议决定,拟表彰兰州市教育局等50个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靳建设等名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年6月12日至6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19日18:0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联系方式
1.甘肃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联系-(传真)
联系人:魏萍刘源
电子邮箱:gsspz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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