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及有关行业单位逐级推荐,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兰州市儿童福利院婴幼儿养育部等99个“甘肃省巾帼文明岗”、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七里河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等50个“甘肃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刘蕾等98名“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一、公示对象(名单附后)二、公示联系方式1、省表彰奖励办公室联系-(传真)联系人:魏萍张志文电子邮箱:gsspzb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