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着眼于公务员经常化管理,围绕*治标准、考核重点和日常效能评估,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推进平时考核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公务员平时考核质量,增强平时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
聚焦“差异性”,分类确定考核重点。针对全县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公务员,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设置共性、个性和动态指标。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业务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动态指标主要包括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等专项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确定不同考核重点,实施分类考核。通过对公务员日常表现和工作状况进行经常性、常态化的考核,摒弃“一次考核定终身”的惯例,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倒逼公务员始终保持工作“在状态”。
聚焦“规范性”,严格把好考核关口。按照“谁分管谁评鉴、谁评鉴谁负责”的原则,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公务员就个人思想*治表现、工作任务完成、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分管领导根据个人工作小结和平时掌握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对公务员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其余等次不设比例和名额限制。单位按照具体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季度最终考核评定,并通过结果公示、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听取本人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最终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聚焦“实效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平时考核,强化公务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和同步管理,及时发现干部在思想、能力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采取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被考核对象弥补不足、改进工作。做好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的有效衔接,对未开展平时考核的,年度考核结果不予备案;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减少或者取消优秀名额核定。加大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不参加平时考核、拒不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无好等次、有一般、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均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切实将干部的平时表现与年度考核结果一致起来,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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