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展示新时代我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文明委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主申报、逐级推荐、资格审查、测评验收和省文明办会议初审,形成了拟提交省文明委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第十四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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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提交审议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2月21日—12月25日
联系人:刘太向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g.s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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