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对象
1.全县有条件发展花木林果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与贫困户发展花木林果产业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奖补标准
(一)产业起步奖补
1.对年底以来的未脱贫户、新识别户和巩固提升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达不到元的,继续给予奖补;达到元的不予安排。
2.对年底之前的脱贫户(不包括家庭成员中有财*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或商铺,5万元以上消费型小轿车、大型农机具和工程机械)用于扶持到户种养业发展的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元。
精准扶贫花木林果产业到户奖补项目补助标准表
序号
项目类别
规模
补助标准
备注
1
紫斑牡丹、芍药种植
1亩以上
元/亩
2
大丽花、宿根花卉、草花种植
1亩以上
元/亩
3
苹果、桃等经济林果种植
1亩以上
元/亩
4
杏(大接杏、包核杏)、梨、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果种植
1亩以上
元/亩
(二)产业达标奖补
对发展牡丹、芍药2亩以上的户,在到户产业奖补扶持的基础上,给予元的产业达标补助。
(节选自《临洮县产业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奖励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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