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大力整治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领域出现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市纪委监委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未对膳食补助资金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2.未及时足额向学校拨付或向供应商支付膳食补助资金,发生挪用、截留问题。3.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厨具餐具配备。4.将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5.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挤占膳食补助资金。6.膳食补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用混管,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7.膳食补助资金未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二)招标采购。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2.未按规定要求对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违规指定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搞垄断。3.公开招标程序不合规。4.招标后监督管理不到位,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缺斤少两。5.未建立或者不执行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退出机制。
(三)学生食堂公益性。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学校从学生食堂盈利。2.对学生食堂不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未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维修费等。3.学生食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将应由学校承担的食堂维修改造、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费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运行费用转嫁给承包商。4.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5.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6.县级*府未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食堂工作人员。
(四)食堂管理。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以罚代管、随意性大等。2.学校未与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或未尽到管理监督责任,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层层转包,增加运营成本。3.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食材流失。4.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5.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五)食品食材质量。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疫或检验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2.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3.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有关要求建立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或监督检查不经常。2.学校内部领导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3.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4.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5.学校食堂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等制度。6.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7.未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维修保养。8.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七)腐败和作风。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校外供餐、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利等。2.学校教职工违规参与食堂档口、超市经营,借机谋利等。
(八)其他方面。涉及全县中小学校学生校内餐饮保障其他方面的问题。各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查。涉及校园及周边餐馆、小饭桌、食品经营场所、小卖部等制作、出售“三无”产品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线索,请向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于年12底结束。
三、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进行监督,发现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问题的,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投诉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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