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家的两个孙子救助后,还一直牵挂着我们,现在村支书和乡上的扶贫干部都很关心我家的生活,给我家办理二类低保,还给两个孙子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每人每月能领元,检察院的救助金也都用在了孙子的学习生活上,今天检察院和扶贫工作人员一起看望我们,内心十分感激”。
年11月29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祖培带领第三检察部主任一行踏着厚雪,联合当地乡、村扶贫工作人员,共同到去年12月发放7.7万元救助金的郭某某家中进行了回访,详细了解被救助的两名未成年人近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收入情况,查看了救助金使用记录,并鼓励两名未成年人,要正视不幸遭遇,树立坚强的勇气面对生活,在国家进行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好好学习。经了解,目前救助金在当地村委会的监管下已使用元,全部用于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现结余元,救助金支取使用情况正常,未出现被滥用现象。其祖母贾某反映,在检察院对其进行了救助金后,家中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两名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家人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同时贾某承诺,将始终保持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并严格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使用救助金。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对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定期回访,不断完善回访形式,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常态化,并把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在提供救助金的同时,协调扶贫部门对被救助家庭提供劳动创收的途径,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强化与教育、民*等单位之间协作,最大限度体现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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