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河滩被卷走身亡家属索赔怎么回事?年5月16日下午,仵大爷的儿子仵某、儿媳潘某带着孙子、孙女,一家四口来到临洮县新添镇崖湾村的洮河边玩耍,被水冲走。当地河道内河床裸露,一家四口便从河坝上的台阶下行至河道;约15时许,由于水位突然上涨,四人来不及撤离,被水冲走。
一家4口河滩被卷走身亡事件始末
这一家4口中,男主人姓仵,年出生,妻子姓潘,他们家住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新添镇。
3月11日,在甘肃兰州工作的姐姐仵女士介绍称,弟弟在家排行第五,是家中独子,“他和弟媳妇在老家经营小吃店。”
她伤心地回忆称,年5月16日下午6时左右,她突然接到家人电话,得知弟弟一家出事了。
随即,她立即驱车往老家赶。
大约分钟后,她途经老家洮河时,看到河边围着许多人,亲人正失声痛哭。
她进一步了解到,当天中午1时左右,弟弟和弟媳妇趁着阳光明媚,带着11岁大的女儿和6岁多的儿子到河滩游玩,“河中有一块裸露的沙滩,后来突然遇到水位暴涨,他们逃生未及被水冲走。”
在仵女士提供的一段12秒的视频中看到,阳光正艳,一片干涸的沙滩上,一名小女孩在弯腰玩沙,一只黑白相间的狗狗在她面前蹦来蹦去,一名戴着帽子的小男孩赤着双脚在河滩上玩跑,一名女子在看着两名小孩玩,她面前摆放着矿泉水,他们旁边不远处有一片树林,附近有流水,流水一侧有个高高的堤坝。
“这是事发前我弟弟发给他一名朋友的,视频里的内容显示当时他们全家正在沙滩上玩耍。”仵女士哽咽着说,发视频的时间是当天下午2时左右,后来他弟弟的手机再也打不通了。
同年5月21日,当地官方发布消息称,事发当天下午3时左右,临洮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4人在新添镇崖湾村杨家大庄社的洮河河道内被河水冲走。
接警后,立即成立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救援,同时联系甘肃蓝天救援队、东乡撒尔塔救援队开展专业搜救。5月17日下午4时左右,打捞上岸1具女尸,经确认,为落水人员潘某。
该通报说,事故发生后,县里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仵某一家4口于当天下午来到与广河县接壤的洮河河道内裸露河床上进行烧烤(该处洮河护岸完整,垂直高度6-7米,附近设有警示牌),广河县新民滩水电站翻板闸自然开启主动泄水,导致河床水位上涨,在洮河河道内裸露河床上撑伞烧烤的仵某一家4口来不及撤离,被河水冲走,致事故发生。
该通报还称,在积极做好溺水人员搜救工作的同时,县、镇、村组织人员前往其家中进行情绪安抚和身体监测,对家属进行慰问。
然而,仵女士则称,“弟弟一家当时是到沙滩上玩耍,并没有进行烧烤,事发时现场也没有警示牌。”
她称,事发第二天,她弟媳妇被下游游泳的人发现并打捞上岸,“事发后我表哥也自发组织人员前往搜寻,3天后将侄女打捞上岸,我弟弟是5月25日找到的,侄儿是5月25日下午4时左右在一处滩涂上找到,我表哥亲自把他抱上岸。”
她称,后来弟弟一家4口全部火化,他们的骨灰撒向了大自然。
她哽咽着说,此事令全家人悲恸不已,父母老年丧子,父亲一夜之间头发几乎全白了,母亲不堪打击一病不起。
索赔万?
事发近一年后,甘肃临洮70岁老人仵大爷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起诉水电站、索赔万余元的民事案件,将于3月22日在临洮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过多日搜救后,一家四口的尸体被打捞上岸。年5月21日,临洮县委宣传部发布《临洮县新添镇下街村一家四口在洮河失踪救援情况》称,事故发生后,县上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仵某一家四口在河道内裸露河床上进行烧烤(该处洮河护案完整,垂直高度6—7米,附近设有警示牌),广河县新民滩水电站翻板闸自然开启主动泄水,导致河床水位上涨,一家四口来不及撤离,被河水冲走,致事故发生。
彼时,死者家属提出质疑称,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在泄水时没有发出预警信息,导致悲剧发生。
针对家属的质疑,年6月16日,临洮县水务局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根据水利部于年6月发布的《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技术规范》要求,“在翻板闸门开启前运行单位应检查下游是否有安全隐患并预警,避免下泄水流造成安全事故”,但在此次事故中,水电站没有提前预警。
临洮县水务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还称,事发段洮河河堤完好,附近立有当地*府设置的13块警示教育牌,上书内容为“水深危险、禁止下水游泳,玩耍戏水、违者后果自负”。
临洮县水务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根据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评估认为,此次事故原因有二:仵某一家4人安全意识差,对警示牌提示没有引起重视,擅自下河所致;新民滩水电站水力自控翻板闸泄水未预警。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涉事的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弘业洮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水电站泄水未预警,致悲剧发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死者家属要求水电站一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万余元。
年3月11日,死者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日前,已经收到临洮县人民法院传票,该案将于3月22日开庭审理。
临洮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则介绍,事发后,临洮县*府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民*救助,“保险公司赔了20万元,1名死者5万元;民*救助了4万元。一共是24万元。保险也是县*府买的,县上给临洮县的群众都有一份保险。”
(综合媒体报道,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