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
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群体字〔〕9号)文件精神和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体育场、馆实际,立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我中心决定于年9月5日(星期一)起有序对县体育场、体育馆进行免费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场、馆开放时间: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体育场、馆开放期间,所有进入场地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广大市民入场前需在体温检测门处进行“一扫三查”工作,无异常者方可入内,确保人员可查询、可追溯。对拒绝按要求扫码、拒绝接受体温测量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三、入场须知:
1.进入体育场、馆需穿运动鞋或平底鞋方可入场。
2.禁止各种车辆、宠物进入。
3.场地内严禁吸烟,不可携带有色饮料入场。
4.不得在场地内放风筝、孔明灯、飞行器等。
5.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在公共体育场所开展聚集性娱乐健身、竞赛培训、商业宣传等活动。
6.讲究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大小便、丢弃果皮纸屑、口香糖等,禁止在场地内乱贴乱涂乱画等。
7.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运动场;严禁攀爬、挪动、损坏场内的各种器材、设施;
8.进入运动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开放时间结束前15分钟,请健身市民积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有序进行退场。
四、注意事项:
1.本场地施行全程视频监控,请大家注意自身行为及公共道德。
2.入场人员自行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3.在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4.规定开放时间结束后,应及时离开,不得在场内逗留。
5.强行进入、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或打架斗殴者,将直接报送处理。
特此通知
临洮县体育运动中心
年9月2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