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甘肃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王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及宴请问题。
年中秋、国庆期间,王剑接受平凉市某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邀请,前往张掖、酒泉、嘉峪关、敦煌、瓜州等地旅游,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由该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支付。旅游期间,又违规接受张掖、酒泉等地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宴请。年10月31日,王剑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凉市公路工程建设局*支部书记、局长杨勇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
年8月,杨勇以考察为名与单位3名职工在武威、嘉峪关等地违规公款旅游;年春节后,组织单位11名职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安排有关人员公款购买12条高档香烟、12瓶高档白酒用于接待,支出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2月12日,杨勇受到撤销*内职务、*务撤职处分。
3.宕昌县水务局*组书记、局长白小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借培训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年10月至年9月,白小安将两间房屋作为局长办公室使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年6月,白小安在南京参加有关培训期间,擅自去深圳市游玩,并报销游玩期间生活补助费。年9月21日,白小安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定西市通报10起
*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岷县文斗卫生院*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毛永斌醉酒驾驶问题。
年10月15日,毛永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梅川镇店子村路段处被岷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年4月22日,岷县人民法院判处毛永斌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年7月20日,毛永斌受到开除*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安定区巉口镇*府事业工勤人员苏龙醉酒驾驶问题。
年1月22日苏龙酒后驾车行至巉口镇康家庄村境内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年9月27日安定区人民法院以苏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年11月16日,苏龙受到开除*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漳县金钟镇大庄村*支部书记蔡学*醉酒驾驶问题。
年11月15日,蔡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途经武阳镇陈家磨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年12月13日,漳县人民法院判处蔡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年6月25日,蔡学*受到开除*籍处分。
4.安定区李家堡镇鹿马岔村*支部书记王凤荣醉酒驾驶问题。
年11月12日,王凤荣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李家堡中学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年4月12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以王凤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年6月15日,王凤荣受到开除*籍处分。
5.临洮县站滩乡中心幼儿园园长杨冠*醉酒驾驶问题。
年1月16日,杨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年9月12日临洮县法院判处杨冠*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年2月5日杨冠*受到撤职处分。
6.陇西县宝凤仙源小学教师肖庭宏醉酒驾驶问题。
年1月22日,肖庭宏酒后驾车行至金海名苑后门门前路段时被陇西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年4月24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认定:肖庭宏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以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年7月9日,肖庭宏受到留*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漳县武当乡邹家门小学校长刘飞醉酒驾驶问题。
年8月18日,刘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滨河路盐井大桥路段时,被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刘飞属醉酒驾驶。年3月19日,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飞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年5月15日,刘飞受到留*察看一年处分。
8.渭源县法院副主任科员禄建福酒后驾驶问题。
年5月30日禄建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渭源县福德家园小区门前时,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年6月1日,禄建福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行*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年6月19日,禄建福驾驶机动车行至清源路人民*府门前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年6月25日,禄建福被渭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行*拘留20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年11月8日,禄建福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9.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牛振福酒后驾驶问题。
年3月11日,牛振福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温泉路白土嘴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牛振福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年8月22日,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牛振福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元的行*处罚决定。年11月19日,牛振福受到*内警告处分。
10.市食品稽查局食品流通稽查科副科长魏斌酒后驾驶问题。
年6月18日,魏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处。经鉴定魏斌属饮酒驾驶。年6月21日,安定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魏斌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处罚决定。年4月24日,魏斌受到*内警告处分。
白银市通报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白银市森林公安局平川分局主任科员雒建祯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年4月15日至5月8日,雒建祯因私事去南京、青岛、济南、北京等地,返回后以抽调办理专案名义,违规报销差旅费用元。年7月20日、年1月22日,分别前往湖南岳阳、海南海口参加培训后,又违规报销机票等费用元。雒建祯受到*内严重警告、*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补贴问题。
年1月至7月,纺织路街道大坝滩村委会违规向7名村干部发放工资补助共计元。大坝滩村村委会主任张凌云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3.白银区环卫局工作人员陈志强公车私用问题。
年11月29日,陈志强在市容监察执法过程中,途中让其家人搭乘市容监察执法车辆。陈志强被诫勉谈话,白银区环卫局分管副局长梁银被告诫约谈。
4.白银区第七小学副校长张效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年8月4日,张效进邀请亲戚、同乡及部分同事共60余人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受礼金元。张效进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5.景泰县寺滩乡永川村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贴问题。
年2月1日,寺滩乡永川村*支部书记马勇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违规为开展正常工作的三名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元。寺滩乡永川村*支部书记马勇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村委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年5月18日,会宁县大沟镇掌里村借村文化舞台落成之际,举办庆典活动,并违规收取礼金元,其中设宴花费元。大沟镇掌里村*支部书记刘仰茜、村委会主任伏俊一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南州通报3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临潭县古战镇九日卡村虚报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
年至年,九日卡村“两委”班子以村社基础设施落后、乡*府补助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为由,决定以虚报易地搬迁户和危房改造户的手段套取资金。古战镇副镇长孔祥忠、九日卡村*支部书记魏吉宏与部分村干部商量后,经古战乡*委、*府同意,套取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共计88.5万元,用于村集体文化广场配套设施、太阳能路灯购置、公共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建设。年11月,孔祥忠受到*内警告处分、魏吉宏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古战乡*委原书记李正,古战乡*委原副书记、乡长虎喜宏、鲜荣,古战乡原纪委书记张效平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2.舟曲县大峪乡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违规领取生活救助金问题。
年,香杭村村委会主任杨永林,先后两次违规领取临时生活救助金共计元。年10月,杨永林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玛曲县木西合乡滞留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
木西合乡在实施年危房改造项目中,滞留项目资金20万元长达13个月。乡*委书记杨格次力对本乡脱贫攻坚基本情况掌握不清,特别是对项目建设底数不清,跟踪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年至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缓慢,项目房屋无一完工。原*委副书记、乡长才让道吉,*委副书记、乡长侯选人索达尔,副乡长拉毛加也对项目监管不力,尽责不到位。年11月,杨格次力受到*内警告处分,才让道吉、索达尔、拉毛加分别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共宁县纪委宁县监委
关于14起扶贫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现将1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庄镇雨落坪村包村干部邵琪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年3月至10月,新庄镇*府干部邵琪在包村期间,未能及时下村入户开展工作,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与帮扶户未见面,造成不良影响。年10月,邵琪受到*内警告和记过处分。
2.春荣镇*府干部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年年初,春荣镇*府招聘制计生专干谭富怀在工作期间,利用其主办春荣乡退耕还林业务之便,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年10月,谭富怀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财*。
3.早胜镇尚家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年至年,尚家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45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早胜镇尚家村通过违规评定低保方式,用低保资金元用于村上修路补偿费支出。年8月,村委会文书尚改民受到批评教育;年12月,村*支部书记尚振红和村委会主任*安民受到*内警告处分。
4.平子镇吕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
年,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中,吕村套取项目资金16.4万元,向贫困户收取扶贫牛“押金”共计2.9万元,以上两笔共计19.3万元用于修建村文化广场费用支出。该村还存在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用于垫缴村民养老保险金、支付村级工程款问题。年9月,因对整村推进村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县扶贫办副主任屈希望受到告诫约谈;年11月,村*支部书记何买运受到撤销*内职务处分,原村*支部书记王宏社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5.焦村镇宫刘村在扶贫安置房分配工作中违规发放补助资金问题。
年至年,宫刘村时任*支部书记崔治祥在扶贫安置房申报、分配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群众违规享受财*补助资金共计2.85万元。年12月,崔治祥受到*内警告处分。
6.湘乐镇莲池村北峁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年,莲池村北峁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用于拉电、道路整修、荒山造林等支出。年8月,村*支部书记梁怀印和村*支部副书记刘湘权受到*内警告处分。
7.长庆桥镇叶王村违规使用救助金问题。
年,叶王村以发放补产金的名义,向相关农户违规发放冬春困难救助金元解决村级遗留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年12月,村*支部书记王银社受到*内警告处分。
8.中村镇乔家村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等问题。
年至年,乔家村套取9户3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用于村部建设等村级支出。另查,该村*支部书记乔根虎、村委会主任王宏德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群众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年7月,原*府镇长贾建红受到诫勉谈话,原*府副镇长勾刚刚受到告诫约谈;年12月,乔根虎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宏德受到*内警告处分。群众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已收缴县财*。
9.早胜镇谭腊村违规分配使用草原补贴资金问题。
年至年,早胜镇谭腊村违反草改工作相关规定,通过将草原面积分至本村村民小组组长名下的方式,用于抵顶组长工资共计.48元。年6月,村委会主任谭克华和四组组长韩玉娥受到批评教育;年10月,村*支部书记谭文秀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支部书记谭兆烨和原村委会主任焦怀荣受到*内警告处分。
10.盘克镇潘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年,潘村5户危旧房改造户未真正实施危旧房改造建设,该5户通过顶替验收的方式共领取补助资金8万元,截至年7月,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已全部被收缴县财*。年7月,镇民*站站长李致功和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主任科员闫潇受到告诫约谈;年10月,村*支部书记温兴涛和村委会主任李全水受到*内警告处分。
11.焦村镇下个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年至年,下个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元用于道路维修等村级费用支出。年11月,村*支部书记张虎宁受到*内警告处分。
12.米桥镇龙湾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
年到年,龙湾村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元,其中元用于村部、村道建设等村级支出,其余由原村委会主任葛兴财个人领取,初核期间,其主动将个人领取的违纪资金予以上缴。年11月,村*支部书记米新运受到*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葛兴财受到*内警告处分。
13.良平镇尚洼村违规收取使用农户惠农补贴资金问题。
年2月,尚洼村五组组长王绪合收取一户村民的粮食补贴银行存折和户口本,取出元(包括低保、森林补贴、草原补贴、退耕补贴等资金),退还该户元,剩余元用于五组道路排水管道安装费用支出。年10月,王绪合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部书记雷震受到提醒约谈,违规使用的元资金已经退还群众。
14.金村乡兰庄村违规收取群众低保资金问题。
年至年,兰庄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元,违规收取低保户低保资金元,均用于村部建设等村级支出。年8月,原村*支部书记武振祥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田怀堂受到*内警告处分。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宁县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