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遇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3个方面的救助*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一)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二)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三)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四)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五)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六)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一)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通过登录甘肃省*务服务网(